近日,城管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,滨河北路一小吃早餐店内下水管道存在大量油渣。经现场询问得知,该店业主在经营过程中将产生的餐厨垃圾进行私自分离,并将油渣、剩余固体餐厨垃圾分别倾倒至下水管道和临近的生活垃圾收集箱内,严重影响了店内及道路环境。
该业主的行为已违反了《南充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的规定。根据该条例第52条,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国家机关、企业事业单位食堂未单独收集、存放餐厨废弃物,随意投放餐厨废弃物或者将其投放、销售给未经备案并签订经营协议的单位和个人的,责令改正,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;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餐厨废弃物收运、处置的,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。执法人员表示,目前已对该业主的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,责令其立即整改,并拟对其作出罚款2000的行政处罚。执法人员表示,将加大巡查力度,一经发现违规倾倒或处理餐厨垃圾的行为,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重处。